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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福安检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高站位落实部署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福安市检察院坚决全面贯彻落实福安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防控疫情大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印发《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倡议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
建立值班和筛查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干警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在职人员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对全院检察工作人员及家属活动轨迹、接触湖北武汉人员情况、有无发热症状等开展逐一排查,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坚持每天汇总本院疫情监测情况并上报宁德市检察院。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失职犯罪行为;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密切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等行政部门,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行为。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做好宣传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两微六端”“微信群”等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院内有关防疫信息,转发官方疫情动态和防控指南等内容,全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
文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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